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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召集小贷公司听取诉求

来源:华商报(西安)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昨日有报道称,近日,人民银行总行召集全国9家规模较大小贷公司开会,交流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期望获得什么样的政府支持,会上多家小贷公司表示希望获得金融机构地位。此外,4月9日、1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赴重庆就加强金融监管展开调研,当地多家小贷行业代表受邀座谈。

    由于在我国没有明确定义小贷公司是金融机构还是一般工商企业,小贷款公司在各地监管主体并不相同,金融办和工商局成为不同地方对小贷公司的监管主体。许多地方并不把小贷公司认定为金融机构,使得小贷行业综合税率偏高,例如在重庆,小贷公司被认定为金融机构,税率一般在15%左右,而许多地方小贷公司是按照普通工商企业来收税,税率是25%。

    而且其融资杠杆也被限制。以对小贷行业较为开明的重庆地区为例,小贷公司、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后综合融资杠杆率不超过200%,而四川地区融资杠杆率则不超过50%,融资困难、融资渠道有限在小贷行业十分普遍。

    “高税收和低融资杠杆都迫使我们把放贷利率定高,20%以上的融资成本也给实体经济带来压力。”一家小贷公司的负责人说,“如果能解决金融机构定位问题,在同业拆借、税收优惠上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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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报(西安)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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