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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预决算

来源:21世纪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近日,各部委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首次亮出2013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了总结2013年工作之外,各部委均明确了未来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作为中央和地方财政信息公开指导单位的财政部,在其报告中明确指出,2014年将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财政部门预决算。
 财政部还表示,将研究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对于“三公”经费方面,则要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邓淑莲表示,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OECD国家在财政资金公开方面,有非常成熟的模式可借鉴,但国内有特殊的国情,牵涉对《保密法》的修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层级等。

 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

 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有这样一个结论:市级政府结构及职能公开情况较好,企事业单位、群团、民主党派与工商联、市委党委等部门公开情况有待加强。
 上述报告指出,在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和公共治理结构下,纳入预算的机构不限于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而包括了政府机构、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
 有业内学者表示,在向一些人大、政协等部门提出相关信息申请时,有些部门会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对政府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对“非政府”部门并未有要求为由加以拒绝。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政府开支的关注度日增,有越来越多公众向各个不同机构提出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
 如2013年公益人士雷闯向全国113所高校提出公开三公经费的申请,有些高校依申请公开了,有些以不同理由加以拒绝,不少仍未公开。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中,第一条便是“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3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指出,2014年财政部重点做好的工作之一是,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财政部门预决算。
 公开三公经费的要求,也覆盖到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工作报告指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邓淑莲指出,预决算公开在国内还有一定体制困境。目前《保密法》的规定比较笼统,针对财政数据等信息,各单位都签有保密协议,用于指导内部工作。虽然政府公开条例要求公开预决算等财政信息,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仅是行政法规,级次过低,使得信息公开不那么顺畅。

 经济分类方式,是读懂预算关键

 根据财政部的工作报告,财政信息公开在不断往前推进。
 如今年两会期间审核的预算报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以前对于专项转移支付仅仅是一个笼统的大数。
 再如,2013年中央各部委的三公经费的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同在4月18日集体公布;以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往往在7月份,即各部门公布上年度部门决算时。
 但仅按功能分类,公众恐怕仍难以读懂预算,关键在于经济分类账目未公开。财政部报告指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邓淑莲解释到,目前财政支出按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功能进行分类,即便公开到很细致,即落实到具体项目花了多少钱上,这跟公众关注点还是有出入。因为这个项目,多少钱用于人员开支、材料购买、薪酬福利等都无法知道,这是经济分类账目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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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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