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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年金保险是骗局?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2011年9月,上海68岁老人张女士参加生命人寿产品宣讲会,会上生命人寿理财师推荐了一款产品,表示“该款产品比存银行划算,二年后就可自由取回,如存满5年或10年,还有1、2万奖励”,该理财师表示为迎接生命人寿2013年上市,每份保单缴款期间会赠送一份幸福家庭健康意外险。张女士觉得不错,花费3万多元给自己的儿子和孙女每人购买了一份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和讯放心保)。

  2011年底,张女士发生意外骨折,想到了生命人寿附赠的意外险,但是在去理赔时,保险公司告知张女士并没有送过意外险,而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没有赔付意外伤害的功能,因此不能理赔。

  张女士将此事反馈给生命人寿相关部门,生命人寿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与代理人上门解释,并补送了张女士三份意外险卡,但是以前的意外险不能赔付张女士的损失;代理人表示将三张意外险拿回去帮助张女士激活,并登记了相关的信息。

  2012年,张女士再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申请理赔时,被告知三张意外险卡都不是张女士所说的名字;张女士理论,保险公司称已经将保险送到家里,张女士可能自己送给了别人,跟保险公司没关系;后来邮寄了一封“公函”想要息事宁人。

  交涉结果:

  张女士对媒体记者表示,生命人寿所谓的赠送意外险是骗局,所以打算第二年期满后取回保费,但是被告知只能退回1万多元,因为合同要续交十年年,才能全额拿回本金;张女士称,自己身边20多号人都遇到了不能退保的情况。

  另一位受害者徐女士对记者表示,自己跟张女士一样也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而且要连缴20年,每年缴10万才行;徐女士要求退保,但是保险公司认为业务员个人行为无法追查,若要退保只能退10万元左右。

  张女士搜集相关的证据,与其他受害人共同去法院上诉,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上海法院也将于2014年02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近日,有记者连线生命人寿客服,对方查询后确实有张女士投保信息,但并投保意外险,称很可能是团险那边的产品;对于媒体反应的情况,该客服人员称会上报公司领导,并第一时间公布处理结果。本报记者也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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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投资快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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