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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锋:江西副县长公车私用 公款应姓公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朱慧卿作

  近日,江西1名副县长公车私用,不仅违章被扣177分,而且还挪用公款缴纳违章罚款。公车私用本已违规,拿公款付罚款,更是损公肥私。公款姓公,不可私占一分,不可靡费一厘,应是公职人员职业操守。而部分领导干部远未认识到公款使用的严肃性,远未树立对公款使用制度的敬畏感。于是,为公款安上“高压线”更显紧迫。 (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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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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