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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3年发放亿元小额贷款 “贷”动1.5万人就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0日

  东北网2月9日讯 2013年,哈市全年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231万元,直接和间接带动1.5万余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2013年,全市相关部门把小额贷款担保工作重点放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多、创业能力强,但缺乏资金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集中商业区批量贷款的担保工作上,为经营效益好、信用度高、发展前景好的42户小企业提供7230万元小额贷款担保。

  我市积极支持实施“富民强县”战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全年对59名符合“巴木通方”区域合作发展规划及小额担保贷款要求的种植养殖人员,提供46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以服务创业人员为本,重新修订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规程、服务手册。同时,健全贷后管理机制,制定《小额担保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小额担保贷款当年到期5090万元,回收5062万元,贷款回收率为99.5%,实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安全、优质运行。

  【新闻链接】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200万元

  创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兴办企业,如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登记注册的也视同个人自主创业。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指组织起来创办的企业中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70%以上)的,可给予人均10万元以下,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吸纳人员每人10万元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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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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