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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地医疗责任险试点多年成摆设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肖娟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医患关系紧张,暴力伤医事件频发。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2014年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它能成为改善医患关系的良药吗?

  医疗责任险

  可转移医生执业风险

  “外地医生朋友遭遇官司。她冒着巨大风险给一位绝症患者手术,命救了但出现并发症,现要求巨额赔偿。她很沮丧,说消防员冒着生命危险扑灭了火焰、救出了人员,回头房主却说家具宠物破坏了要赔!她说以后再也不做高风险手术了,爱谁谁……我安慰说这只是个别现象,她说是的,但一个就让她一年不得安宁!”据悉这是北京协和医院一位医生发的微博,引来无数同情。有网友跟帖表示,我国医疗责任险普及就好了。

  医疗责任险是什么?据了解,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

  试点多年

  但多地医疗责任险成摆设

  记者从保监会官网了解到,早在2007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保监会就曾联合发文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开展。但记者从星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多数公司并未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有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从未听说过该险种。可见,即便在行业内,医疗责任保险也面临着“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尴尬。

  资料显示,中国的医疗责任险,始于1999年,最先由云南省进行试点。之后,有保险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铺开试点。但是在部分已经先行先试的地区,医疗责任险却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有报道指出,由于投保医院少、赔付率高、理赔难度大,部分地区保险公司甚至有点“怕”医院。以深圳为例,2003年,深圳市以政府条例的形式颁布了《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但据深圳市医师协会的调查,医疗执业责任险面临无人购买、无法推广的尴尬境地,以致医疗责任险成了摆设。

  能否改善医患关系仍是未知数

  保监会称,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需体现社会责任,医院应与保险公司共同设计些针对性较强、保障金额较充足的保险产品。此次保监会拟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或意味着医疗责任险将类似于交强险,以往自愿参与的医疗责任险变成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的模式。此举无疑可推广医疗责任险,但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医患关系,仍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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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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