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7日
昨日,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加强保护,并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至15天。
此次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银保新规规定,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根据新规,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
此外,鉴于银保渠道销售过程较短,多数为现场出单,消费者需要较长犹豫期对保险合同深入理解,《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等。
“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销售误导、违规经营、退保金大幅上升等问题。”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昨日介绍此次新规出台背景时称,社会各方面对银保渠道销售行为中的一系列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包括“存单变保单”、产品适销不对路等,上述问题亟需得到解决。
对于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及并引起争议的“保险公司人员可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等规定,此次下发的银保监管新规中并未提及。据悉,这一新规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保监系统与银监系统将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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