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申国华:四川卫视等被罚 制度刚性才有效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0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决定,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明确要求,全国各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而这两家电视台置规定于不顾,元旦以来播出的几种广告时常竟然超过20分钟。卫视频道面对的是亿万观众,长时间播出广告,置广大电视观众的观感于不顾,突破了底线。对违规单位予以相应处罚,维护了制度严肃性,非常及时、恰当。播出天数的减少将使电视台承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将会倒逼其切实履行播出前的审查把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这表明,只有带电的“高压线”才是维护秩序“保护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些地方和单位颁布的规定、制度也许非常完善,但效果往往欠佳,其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但恐怕最主要的还是缺乏刚性约束。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哪怕只有一次“例外”,对于规章制度的权威性都是毁灭性的。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