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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治理雾霾 需要升级的不仅是油品标准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刘松柏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国五汽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每况愈下的空气质量,治理日益严峻的雾霾天气具有重要作用。

  标准固然重要,但不打折扣地执行更为重要。不可否认的是,以往的油品升级工作中有不到位的地方。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国三汽油标准在2006年12月发布,规定过渡期至2009年底。而直到2012年,山东某副省级城市才宣布,“原计划在2013年年底升级国三标准燃油的工作,有望‘提前’至2012年年底完成。”实际上,山东的情况并非个案,我国大多数城市也仍在执行国三标准。

  专家分析认为,阻碍油品升级进程的主要原因,既与有关方面的动力不足有关,也与消费意愿受到抑制有关。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对油品升级重视程度不够,推行力度不强,治理措施不硬;一些炼化厂只注重短期利益,过于强调油品升级置换带来的成本,而忽视了其带来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仍存在不同标准油品并存的现象,部分加油站甚至偷偷“混合销售”。消费者担心,在付出更高的价格后,会不会买到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示的汽油。同时,我国成品油质量仍然存在“多头监管”的问题,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准入门槛由商务部门把关,而流通环节则由工商部门管理,“谁都能管,谁都不能全管”的尴尬也导致了消费信心不足。

  同时,国五标准虽是强制性标准,但至少目前还缺乏强制性手段。譬如说,如果不能如期完成,相关企业和部门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目前来看,没有相关规定能够明确惩处标准。因此,标准的执行只能更多地依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自觉。参照以往油品标准升级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专家表示,国五标准的出台对执行力将是一个严峻考验。

  毫无疑问,国内成品油升级道路仍任重道远。在当前“治霾战役”中,相关各方更需共同作为。炼化企业应把“绿色社会责任”放在心中,将百姓对清新空气的民生需求放在首位,加速提升提供高品质清洁成品油的能力。各监管部门也应加强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确保油品质量升级效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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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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