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日前,记者从定南县税务部门获悉,该县积极落实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为该县6家企业减免税款180.73万元。
据了解,自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利好政策出台以来,定南县税务机关积极策应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把落实好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务机关全力支持和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用活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该县税务部门累计为该县6家企业减免税款180.73万元,其中该县国税局协助2户企业申报享受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5.18万元;该县地税局帮助4户企业申报并享受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7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