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12月8日,笔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省政府继续安排8000万元资金,奖励保障房任务完成好的市县,其中我市共获奖励资金1871.1万元。
这8000万元资金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奖励资金3000万元,保障房建设奖励资金5000万元。经对各市、县2011年度保障房目标任务考核验收及竣工备案核验,12月份,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已分别将两项奖励资金分配下达市、县。其中,赣州市棚户区改造获奖励资金153.1万元,保障房建设获奖励资金1718万元。
据悉,省政府2013年度已分配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奖励资金包括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的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