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农业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农业龙头企业在发展中却面临着种种困境。那么,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利好政策下,农业龙头企业该怎样破除发展瓶颈转型发展呢?近日,记者带着疑问走访石城县多家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深入调查。
帮致富:龙头企业领头羊
“以前自己种地,一年的收入不足1万元,要是遇上自然灾害的话就连成本都收不回,而现在农田租给了公司,每年能拿到土地租金,加上每月在公司里干活又有一份工资,年总收入比过去翻了一番。”说起现在的变化,石城县小松镇耸岗村村民廖万荣很是高兴。原来,去年江西省种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耸岗村投资兴建了一个300多亩的大棚蔬菜基地,由此带动了周边100多户农民增收,廖万荣就是其中的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江西种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去年从耸岗村农民手里流转了300多亩农田种植瓜果、蔬菜,流转1000多亩山地种植脐橙。为避免货币和土地使用价值的变化给农民带来损失,该公司按每年每亩200公斤稻谷的价钱租用土地,租金随着谷价上涨而上涨。“我们公司还优先安排土地流转农民到企业上班,日工资在50元以上,并为他们缴纳了养老保险。”该公司经理胡毅芳向记者介绍说。
石城县油茶产业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领下也发展迅猛。过去,小打小闹的家庭经营模式形不成规模,引进油茶龙头企业后,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了全县,该县通过“公司+农户”的形式,发展合作开发经营型、联户开发经营型、山地入股实物分红型、家庭经营型等多种模式经营,既发展集中连片规模种植,也发展以户为单位小面积种植,由企业负责产品加工、销售,而利益与农户共享,吸引了不少农户参与油茶龙头企业生产。据了解,现在该县油茶种植面积有10万多亩,有2万人走上油茶发展致富之路。
如今,农业龙头企业正成为带动石城农民增收的强力引擎。从一开始的零,到珍珍食品、长今食品,再到兴民再生、绿野食品等3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纷纷入驻石城,为石城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石城白莲、脐橙、大棚蔬菜、油茶等农林产业风生水起,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黄金产业”。
遇困境:龙头企业也犯难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农业龙头企业也面临着诸多发展困境。
江西种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由昔日的小企业到龙头企业的华丽变身,与其不断扩大规模、提高生产效益密不可分,但是企业在发展中仍遇到不少难题。胡毅芳说:“现在企业正处于扩大规模阶段,需要新建自己的生产加工厂,挖掘产品附加值,打造自己的品牌。融资是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此外,由于部分农民对土地有着不舍情结,不愿意流转土地,因此在土地流转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
融资难、流转土地难是当前农业龙头企业普遍遇到的发展困境。江西兴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也有同样的烦恼。该公司种植了1万亩油茶林、3万亩经济林,前期已投入3000多万元。由于油茶是3年挂果、5年丰产,收益期偏长,前期投入大收益却小,这种慢性效益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该公司未来还要建设炼油厂,资金还有很大的缺口。目前,该公司已有2000亩油茶进入丰产期,劳动力不足又是另一大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农业龙头企业除了存在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等问题,大部分企业发展规模小、产业链不完善,精深加工能力、品牌创建意识不强,诸多原因成为阻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
强服务:全力帮扶助腾飞
农业龙头企业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却面临着诸多难题,如何消除发展瓶颈,破解发展难题,让农业龙头企业真正“昂首挺胸”呢?
近年来,石城县把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抓手,充分依托白莲、烟叶、油茶、脐橙、生猪、蔬菜等优势产业,围绕“特色产业牵龙头、龙头企业带合作社、合作社连农户”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实践“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石城县农工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一方面充分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和项目,在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企业示范基地资金补助,并积极协调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安排一定量的信贷资金,增加农业产业贷款规模,重点解决农业龙头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难题。另一方面在土地、水电、审批等方面做好跟踪服务,帮助涉农企业加快“项目申报行动”进程,加大向国家、省、市扶持项目申报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枝繁叶茂”挖掘“源头活水”。
让企业与农民形成利益联盟是该县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又一举措。该县不断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产销衔接和利益连接机制,引导企业以“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通过合同价格、保护价格、利润返还、入股分配等形式,实现企业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形成农民支持企业、企业带动农民致富的新局面。
“企业要想长兴不衰,只有靠转型升级去适应市场变化。”胡毅芳向记者说出了多年的心得,“我们公司正在探索转型升级的路上,过去,公司主要是以初级生产为主,单纯的种什么就卖什么,利润不升反降。现在,我们公司正在优化资金投入和健全企业管理机制,朝着具有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企业发展。目前,我们公司与省农科院建立了合作关系,省农科院为我们提供新品种以及技术指导,这让我们公司的科技水平和产品质量都有了质的变化。另外我们的冷藏仓库和生产包装工厂正在加紧建设当中。未来,打造绿色无污染农产品品牌将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据了解,目前石城县有百万规模以上企业30多家,辐射带动了2万余农户通过产业致富增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江西种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入选赣州市“西果东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2013年入选“菜篮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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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优先安排用地 奖励企业上市
本报讯 (记者温玲)近日,我市出台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同时,全面落实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引进和培养人才及品牌建设。
据了解,我市将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增加信用贷款。全市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每年要确保30%的担保业务量,用于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同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对成功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励。对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指标、重点保障;并通过“三项试点”、区位调整、列入省重点项目等途径保障龙头企业用地需求。
我市还将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赣州市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龙头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据实税前扣除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扶持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财政性专项资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充分利用我市资源、市场、劳动力、区位及政策优势,坚持招大引强,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利用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贸易政策,增强出口农产品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出口基地,扩大农产品出口。鼓励龙头企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支持龙头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协作关系。
我市希望借助政策支持与引导,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530家,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超10亿元、超5亿元和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家、3家、5家和70家,培育6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100个以上省级知名品牌;辐射带动农户110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3800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比2012年翻一番。据悉,目前我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458家,其中超亿元的51家。全市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80家、市级19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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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项重点 推进农业产业化
近日出台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下一步我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四项工作重点,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加工业、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发展成为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鼓励支持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尽快成为省内知名的大型企业;鼓励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成长性龙头企业尽快成为实力较强的现代企业。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确定15家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大力发展加工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粮食、脐橙、生猪、禽类、油茶、蔬菜、茶叶、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力争每个产业培育几个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中药材、香科等新兴加工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业。
●加强原料基地建设。鼓励扶持龙头企业根据市场和企业原料需求,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等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建立稳固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发展“一村一品”,促进产业集聚,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集中区和产业强县。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签订产销合同,建立合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形成机制。大力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引导农民以土地、山林和水面经营权、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对与农户利益关系紧密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优先申报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优先给予项目等支持。
(记者温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