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李 倩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白酒生产企业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相关要求无疑有助于杜绝公款吃喝和奢靡之风,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刹住标注“特供”这股歪风,使社会更加风清气正。 (时 锋)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