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作者:金柠檬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11月22日,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11月25日《国际金融报》)
这一《通知》的发布,无疑是对不少做着“小产权房转正”美梦者和想乘机大发集体土地财的奸商们“当头一棒”,以快刀斩乱麻之势有效地遏制了迅速泛滥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也就没有土地证等证件。然而,近段时间以来,有关小产权房可能转正的猜想,让“缺证少保障”的小产权房火了一把。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此前,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方案”中提到:“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
在这种情况下,多地二手市场“闻声而动”。大肆开发“小产权房”,试图谋取暴利。然而,“这是一种误读”。《决定》中有关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表述,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成,农村的地要变成城市的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首先,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
其次,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是国之根本。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是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最好证明,是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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