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南康一名男子张某两年前找朋友程某借钱遭拒,觉得很没面子一直怀恨在心。两年后,当两人再次相见时,张某竟将程某打成重伤。11月20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南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张某和程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2011年底,张某因手头紧便向程某借钱,起初程某答应了,后因故反悔,张某感觉被耍,很丢面子,一直怀恨在心。近日,张某跟朋友在南康城区游玩,期间,朋友接到程某的电话,张某想起多年前向程某借钱未果,遂产生报复念头。当晚7时许,张某携带一根甩棍,叫他人将程某约到南康城区一家网吧门口,碰面后二话不说便用甩棍击打程某头部和肩部,程某被打伤后抱头逃离。当晚,程某因头痛、呕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查其颅内出血,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经法医鉴定,程某为重伤甲级。张某得知后果严重,畏罪潜逃。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查找犯罪嫌疑人踪迹。11月7日,警方得知张某在南康城区一处公交车站台出现,于是民警立即赶到,将正欲坐车回老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对打人的事实供认不讳。11月20日,张某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南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