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11月18日下午,赣州市“小微信贷通”工作布置会议在市财政局召开,市政府融资监督局局长郭国荷、市民营企业局副局长肖泽和、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副行长王成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瑞金、兴国等11个试点县(市)财政局、民营企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座村镇银行支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6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小微信贷通”试行方案》正式下发,标志着该项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小微信贷通”是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帮助试点县(市)小微企业申请获得1年期以内、100万元以下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模式。主要支持市内技术有优势、发展潜力较大、经营状况良好,但因无抵押、无担保,在银行较难贷到款的中小微企业。
该贷款的主要特点是费用低、门槛低、手续简便、办理时限短、覆盖面广,贷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上限不超过30%收取,企业所有股东签署以个人财产对公司贷款承担无限责任,除此之外,企业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财务费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果断谋划的结果,对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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