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任志强炮轰小产权房 没必要升级为诛心之论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燕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著名房地产开发商、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19日在《财经》年会2014的一场夜话中表示,小产权房绝无转正入市可能,“允许其入市就跟让其他违法犯罪合法化一样。”(9月20日新华网)

  从现行法律上讲,小产权房入市交易确实不合法,这不需要多讲。但是否如任志强所言,“允许其入市就跟让其他违法犯罪合法化一样”,这恐怕未必。道理很简单,小产权房之所以出现,背后深刻原因是中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必然,这一点任志强也好,其他开发商也好,肯定也都是明白的。

  但是,因为小产权房使用的是集体土地,地价成本较低,甚至节约了不少税负成本,因此其市场价格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对大部分开发商而言,自然不希望小产权合法入市冲击其既得利益。于是,包括任志强在内,众多开发商和乡镇层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对小产权的态度都是明确反对的。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任志强说了一句,允许小产权房入市就跟让其他违法犯罪合法化一样,就认为任志强说此话很坏。类似的诛心之论是没有必要的,更不该因此就质疑任志强的人品等。作为开发商,站在自己角度思考问题也是正常的,就像公众希望小产权转正的心态一样。冷静地看,任志强所言小产权不合法的理由确实也没错,并值得深思。

  大部分小产权房真正的违法之处在于没有规划,甚至在农业用地上建了房子来卖。城市也好、乡村也好,城乡建设都需要规划,一些小产权房搞乱了城乡规划、农业用地红线,让《土地管理法》形同虚设。这一点,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在11月19日的《人民日报》专访中,进行了总结性归纳,点出了问题的根本。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房屋建设、规划合法起来,问题也就解决了,未来也就不再有“小产权房”一说。高层其实是意识到的,因此,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将农民住房财产权可先行试点抵押、担保和转让。允许农民住房抵押、转让,将间接导致宅基地的转手交易。也就是让农村建设用地开发规范起来,这个大方向是对的,问题在于何时兑现、如何兑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热衷于开发小产权房的并非普通农民(普通农民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是乡镇及村级组织。就之前小产权房屡禁不绝的情况看,无论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表态多么严厉,小产权房都像雨后春笋一样在各地接二连三冒出来——乡镇及村级组织敢于违法,因为房地产利润高,一些集体土地上小产权屡禁不绝也就不奇怪。因此,未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最重要的是保障农民的的权利。

  如果简单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很容易变成乡镇、村一级联合开发商低价剥夺农民的土地。若此,如任志强所言,“允许其入市就跟让其他违法犯罪合法化一样”,显得非常有道理。

  无论如何,小产权房的总量如此之大,未来必定要妥善解决,这个不是任何开发商说反对就会真的悬而不决,无非是如何善后的问题。未来,更重要的是,从今往后,要确保农民对集体土地(无论农业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的财产权、支配权、处置权,让未来的“小产权房”不再小产权,同时让基层政府不能继续剥削农民应得的土地收益。

分享: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