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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以证据推定原则严打内幕交易 将监控手机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杨冬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4日

  监管层在查处内幕交易案中扮演的角色正越来越像福尔摩斯。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在“证据推定”原则下,监管层正在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全面稽查内幕交易罪的痕迹,只要所有调查证据均指向嫌疑人涉罪,则内幕交易罪成立。

  据业内人士透露,嫌疑人6个月内的通话记录、短信、邮件、下单记录等均是推定内幕交易罪的重要证据。甚至当嫌疑人把涉案电脑损毁后,监管层亦有足够办法令隐藏的内幕交易行为浮出水面。据透露,针对此种情况,监管层会采取如下措施:先将硬盘恢复,然后把电脑号复原,接着调查该电脑的购买日期和地点,为涉案时间的确认提供一定的证据;甚至还可以根据嫌疑人的出差记录,查到其在住宿地下单的IP地址。

  以某上市公司总经理为例,该嫌疑人在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季报等利好信息之前,曾利用亲属账户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嫌疑人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通过其出勤状况、账户操作、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的吻合度等证据,监管层最终依法认定其内幕交易行为,并作出了严厉处罚。

  在严厉的稽查手段下,内幕交易的查处取得了丰硕成果。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前10个月,证监会共受理内幕交易线索114件,立案调查42起,因内幕交易对16名个人、2家机构做出了行政处罚,并将15起涉嫌内幕交易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据悉,2011年监管层将进一步加强内幕交易案件的稽查力度。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明确将加大打击内幕交易作为2011年监管工作的重点。此外,在本月召开的深圳证监局、重庆证监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会议中,打击内幕交易均是会议内容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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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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