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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员工的年薪”为何那样“红”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吴江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日前,有媒体对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整理,发现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为111357元,相比2011年平均工资102965元增长了8.2%,是私企平均工资的3.8倍。它同时也提到,央企职工工资的涨幅有减缓的趋势,然而垄断企业的工资仍然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1月7日《现代快报》)

  领跑者始终处于领跑的位置,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从这个角度来看,最新的统计数据,央企员工平均11万的年薪,是私企平均工资的3.8倍,既然只是多年来的格局继续维持,要说并无太多新意。即便引发新一轮的羡慕嫉妒恨,也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要想不开心,最快的捷径就是和别人比,尤其是以人之长比己之短,而比薪水,则更是立竿见影。既然如此,看薪水榜单,的确需要足够淡定,真要把持不住,倒是不妨提前绕道。

  事实上,由于行业的差异,以及职业性质的不同,非要各行各业的薪酬相差不大,本身倒是违反市场的规律。现实中,不同行业与职业之间的薪酬存在差异,不同的人力资本对应不同的市场薪酬,原本天经地义。例如,承担较高风险的行业,自然薪酬也比较高,但却需要承受比较大的波动。而相对风险较低的行业,则往往薪酬偏低,但却稳定,也就是俗话说的旱涝保收。

  不过,这是否可以解释央企年薪的一枝独秀,乃至始终领跑呢?不可否认,更有市场竞争力,更具盈利能力的企业,为此做出贡献的团队获得更多的薪资回报与收益,当然无可非议。在这方面,央企的体量所带来的规模收益及其身份所带来的市场地位,的确存在着天生的优势。

  然而,企业的竞争力优势,究竟来自何处,才是其收益分配的依据所在。对于央企而言,无论是规模收益还是市场优势,恐怕并不能归于人才或团队竞争力,至少,对于处于垄断寡头地位的央企而言,巨额利润的获取,显然并不归功于其员工,而得益其市场专属的定位。既然如此,这类央企的高收益其实更应归属国资的资本收益,而不是由其员工分享。某种程度上,央企以其与生俱来的市场定位优势而获取的利润,却拿来奖励员工,本身倒是涉嫌国有资产的流失。不仅如此,人才无需有竞争力,薪资却有竞争力,央企薪酬的一枝独秀,所导致的后果,必然是人才资源配置的扭曲,以及对私企的不公平竞争,而这恐怕比薪酬不公本身,对实体经济的危害来得更大。

  基于此,“央企员工的年薪”为什么那样“红”?显然不能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更不能我行我素岿然不动。至于缺乏参照的央企薪资该如何定,其实也绝非难题,假如给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央企员工的薪酬,不妨参照对应岗位的市场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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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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