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小额贷款保险为借贷双方扛风险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本报讯

  福建省古田县大桥镇林某为摆脱贫困,于今年3月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借款3.8万元用于发展食用菌生产。近日,林某在山上劳作时不幸摔伤致死。根据中国人寿小额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林某向信用社借款3.8万元由中国人寿予以偿还。日前,中国人寿古田县支公司已向贷款人支付了这笔保险金。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都把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上。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日趋活跃,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借款发展生产,但这项业务开展的同时,也给农村信贷机构带来困扰,因为借款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就可能造成贷款难以收回的被动局面。过去,信用社也采取过信用担保、多人联保的方式,但仍然会出现贷款难以回收的情况。即使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户追讨债务,如果借款人亲属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就会形成呆账、死账,并且还会使借款人的家庭陷入生存危机,中国人寿的这款保险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据介绍,中国人寿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万元借款仅缴纳20元保险费,当借款人发生意外死亡,贷款人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介入事故调查,属于意外伤害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向贷款人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2012年这款保险刚推出时,曾被借款人误解为“搭车收费”,业务进展缓慢。随后发生的一些案例,使借贷双方都体会到这款保险可以为他们扛风险,进而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据统计,2013年以来,截止到10月底,中国人寿古田县支公司已为当地农民提供了2.5亿元的贷款保险,已受理4起贷款人意外伤害事故案件,并向贷款人赔付保险金17万元。(魏振书)

分享:

来源:中国保险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