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从2013年9月1日到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的“国寿失效保单免息复效专项活动”正在进行中。记者从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获悉,活动针对失效期3年内的保单进行全额免息复效,手续简便快捷。以常规操作来看,在保单失效两年内,客户可申请保单复效,但需要经过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并交齐欠款及对应利息。而此次活动针对1999年6月11日以后投保、失效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且失效期间在3年内的中国人寿个人长期寿险和长期附加险失效保单,在审核通过后豁免复效利息,只需交齐保单欠款就可成功复效。但对于享受复效优惠政策的分红型保单,投保人不再享有失效期间保单红利分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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