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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规预包装土特产品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10月17日,记者从赣州市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日接到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移送的1份案卷,称一网友在淘宝网上购买的由赣州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莲为假冒食品。

    据此情况,市质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涉案企业调查取证。在位于赣州开发区的该公司仓库内,执法人员查获标有“广昌某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乐平市某特色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和“月湖区某土特产加工厂”等厂名厂址的17种预包装土特产品,共计477包。经查明,该公司生产销售主要流程为:先从食品生产地和赣南贸易广场等地采购原材料,然后进行分装,再通过淘宝网等网络销售至全国各地。据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食品分装许可证,以及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厂名厂址也未获得相关企业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规预包装土特产品。对此,执法人员已依法对上述产品予以封存并抽样送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钟义鸿 肖淑平 记者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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