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10月16日,家住信丰县嘉定镇的生意人肖女士收回了6万元货款。当晚,她和朋友聚会时多喝了点酒,将随身携带的装有6万多元现金的挎包遗失。嘉定镇的汪先生捡到包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信丰县公安局民警经多方努力找到了当事人,将6万余元财物送归失主。
10月17日上午7时许,信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汪先生的报警,称自己捡到一个女士挎包,内有很多现金,请公安机关处置。接报后,该局接处警中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汪先生夫妻拿着一个女士挎包正在等候。民警和汪先生现场打开挎包,发现里面有6捆百元大钞。经过该局纪委民警清点,包内共有6.4万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民警通过多方努力与事主肖女士取得联系。肖女士称自己接到民警电话后,出门找包时方才发现随身携带的包不见了,便急匆匆赶到公安局。经过核对,民警确定汪先生捡到的挎包正是肖女士遗失的。民警随即将该笔现金和物品归还肖女士,肖女士对汪先生和民警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