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市民刘先生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房屋未及时交付使用,买卖双方因此发生纠纷。10月9日,在章贡公安分局南外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买卖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10月6日,章贡公安分局南外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刘先生报警,称其与他人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内发生了纠纷。原来,今年4月,市民刘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与卖方周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周先生未及时将房屋交付使用,双方发生争执。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积极进行调解,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10月9日,经过民警多次调解,买卖双方最终同意,由周先生支付刘先生1000元的滞纳金。至此,这起纠纷在民警的积极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