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冯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浙江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近日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说,对53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的专项审计调查表明,它们在优化融资环境、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三方面问题。
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陈荣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称,16家小额贷款公司未按规定将贷款余额的70%应用于小额贷款及纯农业贷款,4家单笔贷款额度超过资本金5%,贷款对纯农业的支持力度较小,偏离了“支农支小”政策目标。
报告表示,有些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金投向违规,信贷资产潜在风险加大。部分贷款资金涉及民间借贷市场和被用于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有贷款主体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担保人出逃国外。有两家公司的贷款因涉及民间借贷形成不良贷款;有42家2012年的不良贷款率比上年增加,部分公司通过贷款展期掩盖不良贷款;部分公司股东及股东关联企业担保金额较高,有个人贷款关联担保、保证人重复担保、企业相互担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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