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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提高海外资源并购门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7日

  “不是有钱就可以,必须要有一定的资质。”11月4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尚福山向本报记者表示,中国拟出台针对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资源并购的资质认定。

  在尚福山看来,“钱并不是关键的问题,没有钱可以融资。资金实力并不是对海外资源并购资质认定的主要条件”,而且“有些中国企业根本就是去投机,之前根本没有矿产开发经验,就是想先买下来再转卖给国内企业,从炒作海外资源中获利”。

  尚福山称,早在2009年,中国政府就已完成该政策的初稿,无论央企还是地方国有企业,甚至是民营企业都要受到管制,“给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资质,没有通过资质的企业将无法获得国家的项目核准”。

  依据矿产的特殊性,在初稿中,拟依据探矿、采矿、矿权投资等矿产开发的不同环节进行资质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将获得一个政府颁发的证书,使其在货款上获得便利,同时,也是一个信誉保障”。

  近几年来,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支持下,中国在世界范围的矿产资源并购获得长足发展。在尚福山看来,在“十一五”期间,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在海外资源开发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中国各种属性的资金都参与到了海外矿业的投资。

  “目前也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情况,比如有少数企业在海外并购资源的行动中损坏了中国形象。”尚福山称,由于一些企业在海外收购资源后生态措施不规范、环保安全不重视以及追求短期资源掠夺,给中国企业在当地留下了负面形象,“因小失大”阻碍了中国企业在当地更重要的合作。

  在尚福山看来,进行海外资源并购,需要三个基本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懂得国际资本运作;懂得当地的法律,风土民情,能够和当地进行接洽、联系。但尚称,由于中国近几年才开始收购海外资源,所以现在国内没有储备这么多的人才,仅有的那点专家和技术人员不足以满足如今数量如此庞大的企业到海外开发矿业。

  10月15日,赞比亚南方省辛那桑圭地区科蓝煤矿发生枪击冲突事件中,造成11名当地员工和3名中方员工受伤,19日,赞比亚以“谋杀未遂”罪名起诉煤矿两名中方经理。

  虽然赞比亚枪击事件已平稳解决,亦未有证据影响中赞关系,但在尚福山看来“赞比亚科蓝煤矿枪击事件就是中国在外投资过快所积累的问题反映,是一个很强的警示”。

  尚福山认为,现在不少国内企业资金充足,而产生海外收购矿产的冲动,“但矿产不比其它行业,它对专业化的要求非常高,而且由于中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使得世界对中国企业获取矿产资源的行动非常敏感”。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源型企业高管透露,资质认定恐只对国有企业有效,民营企业可以通过海外设公司等办法绕开,形成事实上削弱国企的情况,“何况,国企海外并购本身灵活性较低,再加上资质认定无疑会进一步降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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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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