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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是否有影响呢?9月25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赣州市不少旅行社推出的团队游价格,特别是10月1日之后的报价,价格都大幅提升,这让不少打算国庆出行的游客大呼“吃不消”。对此,旅行社方面表示,十一期间旅游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是《旅游法》实施与黄金周旅游旺季叠加效应所造成。

    市民:

    因涨价取消出游计划

    9月25日,家住赣州市青年路的张先生带女友来到红旗大道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该旅行社推出的昆明、大理、丽江七日游活动。张先生说,他和女友准备月底结婚,原本打算将国庆长假定为蜜月期,于是报团参加七日游活动。不巧的是,好几家旅行社提出的报价都大大超出了张先生的预算,这让他有些“吃不消”,最后,张先生取消了国庆出游计划。

    而事实上,因旅游报价上涨改变或取消出游计划的不止张先生一人,赣南师范学院的一名李姓教师也是这样。李老师告诉记者,早在一个星期前,他就想报名参团,带儿子到北京旅游一回。“听说涨价了,我还不信,去几家旅行社咨询了一下,才发现是真涨了。”李老师说。

    据了解,十一黄金周期间,赣州赣之旅国际旅行社北京双卧六日游的报价为1950元,赣州环球国际旅行社北京双卧六日游报价为2180元。而在此前,北京双卧六日游的报价大多在1500元左右,可见涨价幅度明显。

    旅行社:

    多重原因促价格上涨

    赣州中华旅行社旅游地接部经理王勉告诉记者,《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因此,以前需要游客自费的景点,“十一”之后全部含在团费中,游客不用再掏一分钱,当然团费价格也会相应的上涨。另外,十一黄金周本来就是旅游旺季,机票折扣价提高、住宿费用增加,这些都会导致产品价格上涨,并不是旅行社借机涨价。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赣州几家规模较大的旅行社。赣州中旅国际旅行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透露,“《旅游法》禁止强制购物,这就意味着导游或者旅行社拿不到任何回扣。”该工作人员称,旅行社和导游要生存下去,就不得不让参团费上涨。

    受访的几家旅行社均表示,不仅团队游上涨了价格,出境游和其他游线的报价也将有所上涨。不过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旅游法》对于赣州本地游的影响比较小,因此,本地游的参团费并无太大波动。

    主管部门:

    价格普涨属理性回归

    赣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一”后团队旅游价格上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价格的理性回归。

    据悉,此前团队游的价格普遍较低,主要因为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的吃、住、行等费用以购物等方式的不正当利润来弥补,弥补之后的利润由地接旅行社所有,即“零负团费”的操作方式,属不正当的经营模式。该负责人表示,“零负团费”操作模式下,旅游者所购商品质价不符、价格虚高,对旅游者的权益造成很大损害。《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旅游团费的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归。而价格回归对于旅行社来讲是好事,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有利的。不光如此,旅游市场规范化后,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也将更加讲究品质,让游客在旅行中能真正获得自己应该享受的待遇,将更多的心思放在旅游服务上。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钟长发 陈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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