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建议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科学发展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本报讯 日前,针对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强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建议,通过加强监管服务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科学发展。

  内蒙古工商联调研了解到,2012年,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有力推动了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区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33家,贷款余额386亿元,当年累计发放贷款338亿元,间接带动了40多万人创业和就业。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只贷不存”、监管服务不足、筹资渠道少、成本较高等问题,

  为此,他们建议,自治区金融办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服务,坚决避免管理混乱、风险放大的情况发生;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筹资渠道,对依法合规经营、效益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营资金不足时允许其提前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简化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手续,使运作良好、管理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成立相关商会协会,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与银监会的联系合作,银监会要尽快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转制工作,激励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主动地为中小企业、农牧民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推动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或入股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银监会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减低成本和管控风险;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透明化的基础上,给予税收优惠或再贷款支持;金融管理部门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体系等基础性技术支持方式。

  (曲维东 孟召华)

分享:

来源:人民政协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