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张颖 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9月9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了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今年我市全面推行电梯类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今年10月前全市4000多台电梯将全部“上保险”,目前我市已有1600台电梯完成投保。
据悉,根据《赣州市电梯类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方案》的有关规定,在收费标准方面,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3种类型的电梯中,12层以下的每年保费150元;12层(含)至24层的每年保费180元;25层(含)以上的每年保费210元;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每年保费150元;杂物电梯及其他的电梯每年保费120元。从责任限额来看,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为2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责任限额4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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