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江平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本站讯 8月1日上午10:30分,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理赔中心接到一起无现场报案称:7月31日,李某驾赣B21***号东风小客车在赣州市沙石镇发生翻车事故。
查勘员接到查勘定损任务后,迅速对该事故车进行了勘察。在取证时发现该车的出现时间存几点疑问:一是该车才出险一天时间灰尘却异常多,二是碰撞痕迹上有轻微生锈,三是车上留有大量血迹,四是该事故损失较大(损失2万多元),加之有人伤,为什么案发当时没有报案,且被保险人或司机都没有报案,而是由修理厂人员一手经办代为报案。
公司分部经理在听取查勘员的汇报后,立即与查勘员再次对该车进行勘察,并对该车的承保情况做详细调查。经查,该车是由2013年7月19日加保的商业险(其中包括车损险),未保车人员,而且是由该修理厂人员代为办理保险,生效时间10天左右,出险后车主一直未曾露面,于是工作人员要求该修理厂人员立即通知车主和驾驶员到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协助调查。
车主告诉我们,案发现场实在赣县323国道而不是沙石镇,并说明因未保车上人员保险,公司不会对车上人员进行理赔,而车上的伤者医药费要从医保中报销,所以不能现场报案,而是先把伤者安排回县城治疗。
随后,车主带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复勘。工作人员从附近群众口中了解到,此事故并非刚发生,而是已经发生有一段时间,因此要求该车主必须提供该事故车上的伤者住院地点以便调查核实事故的真实性,但被保险人怕事情败露始终不肯提供,工作人员只好警告客户:倘若不配合调查,案件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后,被保险人终于放弃事故索赔。至此,一宗修理厂直接参与的骗赔案成功告破。(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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