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近日,兴国县启动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参保的育肥猪保险理赔金额最高可达500元每头。
兴国县通过申请,被省里确定为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县。据保险条款规定,育肥猪保险试点对象为年出栏300头及以上或存栏1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试点期间的保险标的为体重在20公斤(含)以上的育肥猪,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且有记录,按国家规定佩戴专用生猪耳标。每头生猪收取保费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元、省财政补贴4元、县财政补贴2元,投保人承担4元。每头育肥猪保险金额为500元,保险公司将对20种生猪疾病、火灾、风灾、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该县自2008年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提高广大养殖场(户)抵御风险能力,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今年新增的育肥猪保险工作,对规模养猪场(户)来说又是上了“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