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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重在滤清地下金融之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如果金融改革不能让民间资本参与,不给民间资本一条通道。那么,所谓的改革,就不可能成功。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在短时间内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震动,会让国有银行很不适应。这恰恰是最希望出现的结果,只有让国有银行具有危机感,被垄断淹没的竞争意识才能出现,竞争理念才能确立。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与金融业务相关的民间资本容量并不少,除参股金融机构、组建小贷公司等合法进行金融领域的民间资本之外,还有大量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俗称地下金融的民间资本。

    也就是说,民间资本实际上已经合法与不合法地与金融业务挂上了钩,并成为地方经济发展、企业资金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需要看到的是,目前民间资本与企业之间发生的具有金融特征的业务,相当一部分是不合规、不合法的,是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不仅资金来源存在严重问题,其中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最主要方面,而且资金投放也存在严重问题,高利贷现象十分普遍。更重要的,一些高利贷者还与社会黑势力紧紧搅合在一起,成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大隐患。

    这也意味着,目前的民间资本与金融业务融合,既给民间资本增加了一条出路,也给金融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可谓是一团浑水。

    据媒体报道,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发,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已经有上海、北京、浙江、山东等地相继出台了地方金融改革方案。其中,上海的“金42条”更是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紧紧结合在了一起,提出了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放开个人境外直投;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多项措施。而山东则在“金融省长”郭树清的直接指挥下,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金融改革大战,并在每个市配备了一名懂金融的市长。浙江省则借着温州金改试点的东风,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全省的金融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国务院的“金十条”还是地方版的金融改革政策,都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一个十分重要、也十分敏感的话题,那就是民间资本如何参与金融改革,金融改革能否为民间资本开辟一条通道。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金融改革不能让民间资本参与,不给民间资本一条通道。那么,所谓的改革,就不可能成功。至少,不会达到预期目的。因为,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国有资本支撑整个金融领域,不仅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金融的活力越来越弱,而且金融与经济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特别是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矛盾,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

    所以这样说,就在于虽然金融的发展需要以经济为基础,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实质已经完全凌驾于经济之上,与经济的关系也出现了完全颠倒的现象。原因是,金融处于垄断地位,经济则是多元化的,是充分竞争的。即便也存在部分行业垄断的现象,但在金融垄断下,非垄断行业更受制于金融。显然,这是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也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相反,如果能够像其他国家一样,金融业也能向民间资本开放,让民间资本全面融入到金融业来,并与国有银行展开竞争,让国有银行无法继续呆在垄断的神坛上,享受垄断带来的高额利润快感,经济与金融的关系就能大大改善,企业也就不要从属于银行,银行也就不能倚仗对企业的强势,攫取和掠夺企业的利益,整个社会的利润分配就会处于平等化、公平化和效率化。

    更为重要的一点,民间资本也就不需要偷偷摸摸地从事地下交易,让不法分子发财,让中小企业和创业者遭秧。民间资本涉足金融业务之水,也就会越来越清,民间资本没有出路的矛盾也会大大化解。

    而一旦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金融领域,并与国有资本展开竞争,其产生的社会效应,不仅是金融领域的活力能够得到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经济的效率能够大大提升,经济与金融的关系能够有效改善,而且对其他垄断领域的改革能够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想一想,金融领域都对民间资本开放了,其他领域还有什么死守垄断不放呢?

    也许有人会说,金融业对民间资本开放,会不会动摇国有银行的控制地位,会不会使金融业面临更多的风险隐患。笔者认为,这样的担忧是多余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道理的。中国的改革开放,走的就是搞活民营企业、放活民间资本。30多年过去了,虽然国有企业的数量减少了80%以上,但是,国民经济并没有因此而出现巨大风险。相反,经济的活力更强了,经济的发展速度更快了。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在短时间内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震动,会让国有银行很不适应。这恰恰是最希望出现的结果,只有让国有银行具有危机感,被垄断淹没的竞争意识才能出现,竞争理念才能确立。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带来的充足的资金资源,也可以让国有银行不再在“盲目放贷—资本充足率不足—通过再融资等补充资本充足率—再盲目放贷”的恶性循环中发展。

    而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情节,也会使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实体企业,而不是目前国有银行的大企业、大项目情节。

    需要管理层有效把握和注意的是,一方面,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要真心支持、真心突破、真心操作,尽快让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领域中来,既搅活金融领域这团死水,也让民间资本从事金融业务这团活水滤清;另一方面,要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各项制度的完善、监管责任的明确、监管手段的强化,不要让进入金融领域的民间资本仍然像地下金融一样,从事非法经营。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要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决不手软。尤其是金融犯罪活动,要见一起、打一起。

    总之,目前民间资本从事金融业务的并不少。但总体上都是在污泥浊水中进行的,是很不规范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他们出路,让他们明正言顺地进入金融领域,并接受各项金融法规的监管,从而真正滤清地下金融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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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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