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全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培训班8月23日举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刘锋在培训班上,向参训人员开展了主题为《〈旅游法〉给力赣州旅游创新发展》的培训。
刘锋建议,赣州要结合本地旅游资源丰富的实际,以《旅游法》出台为契机,克服旅游功能基础薄弱的困难,对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进行整合利用,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品优势,跳出仍停留在观光旅游的红海阶段,迈向休闲度假的蓝海。他认为,通过唱响生态文化品牌,融合红色、客家、宋城、生态文化等元素,赣州完全可以打造成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据了解,为全面启动全市《旅游法》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学法、知法、用法,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法制环境,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了此次培训。《旅游法》4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