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2日
会昌县一村支书邹某利用协助政府办理深山库区移民工作的职务之便,骗取移民补助款1.4万元。经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0日,邹某被该县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2010年4月至5月,晓龙乡桂林村村民钟某找到时任村支部书记的邹某,说自己想在桂林村买一块地皮建房,要求邹某给予关照。过了几个月,晓龙乡扶贫办下达给桂林村部分深山库区移民补助指标。邹某遂以未建房又不符合移民政策的钟某的名义填写了一份深山库区移民分户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擅自代签了其他人的名字。2011年2月,会昌县财政局将钟某的移民补助款1.4万元拨到了钟某个人账户上,邹某将其全部支出归个人使用。2012年3月13日,会昌县纪委将邹某所得赃款1.4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在担任晓龙乡桂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政府办理深山库区移民工作的职务之便,骗取移民补助款1.4万元并占为己有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已退清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刘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