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湖南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新浪湖南讯 近日,湖南省优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表彰暨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优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由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主办,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指导,全省共评选出优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家。这20家优秀信用担保机构同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湖南尚属首次。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起步于90年代末,到2012年末,全省获得融资性担保许可证的机构已达到194家,资本金208亿元,政府出资占25%,过亿元的担保机构76家。其中各级政府出资组建的担保机构43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己遍布全省,覆盖多数县区,基本形成了政府扶持引导、多元化出资,市场化运作,区域结构基本合理,担保再担保联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担保规模小,担保能力弱。我省已审批发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近200家,资本金200余亿元,但去年的担保发生额还不到600亿元,资本金平均放大倍数不到3倍。在近200家机构中,有三分之一多的机构没有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有三分之一的机构开展了业务但业务量不大,达不到政府资金扶持的标准;只有近三分之一的机构能正常开展业务并享受政府担保资金的补贴。据统计分析,2012年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只占全国的2.35%,资本金只占全国的2.37%,年末在保户数只占全国的2.4%,在保余额只占全国的1.24%,与我省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
二、利润率低,自身效益不佳。据对10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统计,2012年营业总收入9.92亿元,年末净利润1.7亿元,资本金利润率仅1.5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时,自身效益很差。
三、少数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总体运作比较规范,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也还有个别担保机构存在资本金不实、超比例投资、为关联企业担保等不规范行为;还有的担保机构存在主业不突出、超范围经营、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担保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旨在保护担保机构合法权益、规范担保机构运作的法律,担保业到底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业、金融中介还是一般企业?法律定位不清楚,主体资格不明确。
五、盈利模式未解决。按照现有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营业范围、投资比例、收费标准等等都受到严格的限制,盈利能力很弱,平均资本回报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风险控制得不好的就要赔老本。收益与风险失衡是担保机构面临最大的制度性障碍。这种运营模式不改变,担保机构没有自我发展能力,也难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行业就难以持续发展。
六、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不顺畅。反映突出的是:一是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太高,很多担保机构尤其是民营担保机构授不了信,做不了业务。二是授信倍数太低,一般在3-5倍,最低的还不到2倍,制约了担保能力的发挥。三是保证金收取太多,一般达到10-20%,不但限制了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也增加了流动性风险。四是风险不能分担,但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又过大。
七、现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担保机构反担保物抵押登记难,有的登记部门不为担保机构办理反担保物抵押登记,影响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和风险防范。二是征信系统难进入。担保机构不能查询受保企业的信用信息。三是免税政策难落实。有些地市对经国家批准免税的担保机构,实行的是先征后返。征时容易返时难。
八、担保市场混乱,社会认可度低。据了解,全省冠有“担保” 字样的企业有近千家,2010年在银行系统开户过、年审过的就有564家,而全省2012年真正获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只有194家。这些掛担保字样,但又没有获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大多是借担保之名做投资及放贷业务,混淆了社会对担保公司的认识,造成社会上不明真相的人把担保与放高利贷相提并论,担保行业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担保公司的公信力下降,尤其是民营担保公司首当其冲。【新浪湖南财经 邱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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