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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互联网金融两个底线不能碰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4日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出席了第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互联网金融分论坛开幕式并发表讲话,刘士余指出,截至目前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是6万亿元人民币,呈现单笔支付量小、交易笔数总量庞大的特征,并透露央行近期可能发放新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刘士余指出,云计算、搜索引擎技术上的突破和应用,对所有的行业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金融业本来就是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传统服务业,在互联网的时代受到的冲击是最大的。刘士余认为目前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整个互联网商务已经呈现出新的业态,而且创造了上千万的就业岗位,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生产的方方面面。

刘士余称,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是97个持有央行支付牌照的企业,还有150多家是预付卡,真正的互联网支付企业大概是100家,可能最近还有一批牌照要发出来了。

刘士余表示,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是6万亿的交易额,大概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但是交易笔数占整个支付总量的40%,互联网支付表现出单笔量很小,使用、或者说发生海量的长尾特征已经非常明显了。

互联网金融至今仍无具体公开的定义。刘士余认为,由于互联网特征是至上排下,反过来也有创造需求的特征,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一种态势,构成了中国广义的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应该是广义金融的一部分。传统银行的互联网的业务,也应该是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两边是交叉进行、相互促进的”。

刘士余也强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肯定会有失败和失误,防范风险很重要,尤其是法律风险。以P2P为例,刘士余指出,互联网是不存在线下的,P2P如果变成所谓的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就会演变成资金池,出现影子银行。

刘士余表示,两个底线是不能碰的,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个是非法集资。“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问题,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刘士余称,“怎么监管,谁来监管,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和认证。监管部门不会把行政手段伸到健康发展的有机体里,该有什么就有什么,还是让市场环境自己决定吧。”

最后,刘士余表示,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金融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和鼓励。互联网金融不会限制在农村扶贫或者小微企业借贷的概念,但是至少它在这方面有商业金融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我们要把它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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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新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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