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魏域涛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3日
“没有批下来。”温州市金融办综合处副处长刘逍摇摇头。
2012年9月28日,温州首次公布了9家民企发起或升转创办新型金融机构的名单,确定这批民企为第一批申请人。
这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为小额贷款公司转村镇银行、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但是自去年十月递交报批材料后,国家相关机构一直未予答复。
而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金十条”,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温州走了一年多的路被一朝飞跃。并且毋庸置疑,民营银行的民间资本含金量要高于上述金融机构,温州金改的试验意义被狠狠地打了一个折扣。
刘逍对此颇感无奈。他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温州难有突破,难点在国家政策方面。国家在温州设立实验区,在一些政策上,需要适当的放开。
此前,早有专家指出,金融市场是全国统一的市场,地方政府创新空间有限。在中国金融监管、金融机构权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温州的无奈只是众多金融改革实验区的一个缩影。
温州金改是否有些慢?
温州市金融办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情况》(以下简称《情况》),可以被视为自设立金改实验区以来,温州上交的一份成绩单。
《情况》分四部分对金改工作进展进行说明,包括推进民间金融规范化和阳光化、多举措破解融资难和投资难、加快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以及切实增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民间资本阳光化方面,温州设立了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并编制温州指数。截至7月5日,已开业的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登记借入需求总额30.5亿元,登记出借需求总额26.7亿元,成交备案登记总额11.5亿元,借贷整体成功率42.87%。
在破解投融资难方面,温州通过温州银行增资扩股、农合行股改、温州轻轨S1线15亿“幸福股份”发行等措施引导民资进入金融、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领域。
在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上,一方面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设立温州分公司,另一方面推进农合行股改和设立农村资金互助会。
在增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方面,组建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金融仲裁院、金融犯罪侦查支队和金融法庭。
不过,这些都是增量方面的成就,在外界所关心的关键方面,温州金改并未取得突破。
例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仍未启动,小贷公司在不丧失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转制为村镇银行未获批准,只提供登记服务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远远无法满足民间借贷阳光化的要求。
“温州金改一年多,目前为止没有大的突破,障碍太多,很多措施没法推动。”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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