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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第一家“花落谁家”?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洋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自国务院提出可探索建立民间资本发起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之后,很多民营企业纷纷表现出浓厚兴趣,争取第一批、争夺第一家民营银行也于近期在各地频繁上演。 

  8月1日,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透露,温州民间资本正在积极冲刺第一家民营银行,争取在全国夺得头筹。与此同时,某经济学者也向记者表示,已在帮助北京几家民营企业筹备民营银行的申报工作,希望可以进入第一批试点名单。另据记者了解,广东、湖北等地民营企业也已向当地政府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提出设立民营银行的愿望。 

  对此,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佩珈表示,综合各方因素看,上海自贸区、温州、深圳前海等区域均有可能成为民营银行先行试点的试验田。 

  虽然目前社会对民营银行的关注更多集中于何时、何地设立,但随民营银行脚步的日益临近,其最终能否达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设立初衷以及是否具备风险控制能力更值得关注。 

  第一家“花落谁家” 

  近日有媒体称,首批民营银行或锁定在两家左右,一家可能在北京,另一家可能会在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浙江温州地区。不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民营银行第一家究竟“花落谁家”?理论上来说,由于金融监管部门对此未加限制,因此任何地方都有可能;但实际上,考虑到第一家民营银行具有的示范性作用,所以在设立地点的选择上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对于这些因素,佛山市副市长刘炜近日就表示,佛山实体经济雄厚,民间资本雄厚,改革开放以来,佛山的改革、创新精神浓厚,市场机制比较完善。佛山可以发挥自身优势,走特色金融的道路,让民间资本尽快进入金融领域,服务实体经济。 

  民营资本充裕、市场机制完善仅仅是民营银行可以设立的一个方面。李佩珈认为,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到盲目放开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会带来竞争过度、风险加大的问题,民营银行试点的区域应具备几个特点。 

  首先,民营银行设立的目的是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有资金需求的地区和企业,因此要选择经济活力强、民营小微企业众多的地方。其次,应是民间资本活跃、风险意识强的地区。这是因为:一方面民间资本活跃地区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为民营银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由于民营银行缺乏风控经验,易引发金融体系风险,因此需要其股东有较好的投资和避险意识。最后,应当是金融创新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这是因为,要想通过设立民营银行来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必须以金融市场和产品的创新为前提条件,才能使民营银行形成不同于大型银行的竞争优势。结合这些因素来看,上海自贸区、温洲、深圳前海等区域可能率先成为民营银行的改革试验田。 

  内蒙古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苑德军则提出不同见解。他认为,在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金融机构设置少的地方,设立民营银行更有意义。而考虑到部分经济发达地区,金融机构设置较为集中、金融服务也相对完善的现状,所以并不鼓励再设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社区银行? 

  从2001年的“建华银行”到2003年的“瑞丰银行”、“南华银行”,再到2008年的“粤商银行”,无数停留在纸面上的民营银行名字透露出民间资本持有者对成立民营银行的浓厚兴趣和执着。一位从事路桥建设的内蒙古某地民营企业家更是坦诚地告诉记者,开银行就是为了赚钱。 

  几年前部分民营银行申请方案都在强调向股东提供丰厚的回报,并且制定了宏伟的扩张计划。例如,瑞丰银行的方案提出,要在2023年之前将自己打造成“东方花旗”,并许诺,经营第5年实现税前利润1.8亿元和税前净资产收益率15.8%。 

  这样的宏伟计划即便放在今天也恐难通过。苑德军向记者表示,民营银行应是立足于服务小微企业的社区银行,是一个中小金融机构。这也与记者了解的情况一致。据悉,试点的民营银行很可能被定义为社区银行,重点服务于当地的小微企业,而不会允许其规模做得太大。同时,民营银行必须遵守《商业银行法》及相关的银行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不会允许民营银行沦为其大股东的“提款机”,避免其成为“圈钱”、获取暴利的工具。 

  对于社区银行的定位,李佩珈认为,相对而言,民营银行具有很大的优势。她分析说,由于民营银行在经营体制、股东背景等方面和大型银行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将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具体来说,民营银行的运作更加市场化,因此有助于在“收益和风险”之间进行更好地权衡,改变了大型银行由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不得不将安全性、社会效益等置于更加重要位置。此外,由于民营企业的股东主要来自于各个实体行业,因此对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前景等有着更清晰、准确的了解,这将有助于为这些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同时也解决了大型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不敢、不愿进入的问题。 

  需“制度”、“特色”护航 

  周德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民间资本参股银行,主要的难点有两个:一个是政府的审批细则还没有出台,具体怎么申报,有什么申报条件,通过什么程序都还不清楚;第二个就是如何防范风险,我认为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 

  金融监管部门已于近日首次对外披露了设立民营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求是:自担风险民营金融机构的要义在于发起人承诺风险兜底,避免经营失败损害存款人、债权人和纳税人利益。 

  不过一些专家仍在呼吁,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具体的准入条件。苑德军表示,目前有实力、有愿望开办民营银行的民营企业有很多,因此需要进一步出台实施细则,设定准入门槛,通过筛选尽快让满足条件的民营银行“落地”。 

  同时他也表示,制度保障是民营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存款保险制度对缓解银行经营风险、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具有重要作用。不过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仍未出台,仅依靠民营银行发起人“风险自担”的方式处置风险,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风险处置真空,或者演化成依赖国家信用提供隐性担保的问题,所以应尽快出台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在内的有效措施,避免相关权益人利益受损。 

  李佩珈认为,可持续发展还在于发起人应注意民营银行的差异化和特色化定位。因为,同传统大型银行相比,无论是客户基础、专业水平、综合化服务能力、公众信心等各个方面,民营银行很难与之竞争。相反,其对行业的发展、客户需求的变化、经营体制的灵活等方面更具优势,因此,民营银行只有充分根据这些特点,找准自己的差异化、特色化定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对“做不大”抱以常态心理,是未来民营银行良性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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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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