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9日
2013年以来,我国进出口形势复杂严峻,进出口增速明显放缓。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7月底出台《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改善融资服务。
不过,中国社科院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副主任夏先良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的政策原则性过强,具体可操作的有效政策措施不足。
夏先良说,边境金融是边境贸易的必要条件。我国金融业发展一直囿于国内,国际化水平低,跨国金融业务仅限于与少数发达国家之间,与周边邻国金融合作非常有限。特别在金融合作协议、合作体制机制、金融体系及标准构建等方面,与邻国官方合作水平低,双边银行提供融资、汇兑和其他金融业务成本费用和风险高,网点体系不能满足边贸发展需要。结果导致边境地区“地下钱庄”业务发达起来,民间“地下钱庄”补充了官方金融体系不健全的空缺,对边境贸易发展发挥了金融支持作用。
他建议,当下政府既要积极推动跨国银行合作,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增强跨国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金融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同时要制定政策鼓励“地下钱庄”走到地面上公开登记合法经营,接受金融管理机构监管。
《意见》还提出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夏先良表示,我国出口退税实质上是一种不完整、不到位的“半截子”退税政策。现有出口退税政策仅覆盖增值税、消费税两项,不包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等,不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此外,2008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将边境贸易进口税收减半征收调整为一律照章征税,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进行补贴等政策措施,增加了企业外贸成本,增加了企业得到政策优惠落实的不确定性,缩小了边贸企业获利空间,有些得不到政策优惠的企业面临亏损风险,影响了边贸企业发展。
他还称,《意见》中关于退税、人民币结算的措施力度不够,对边贸促进作用不会明显。人民币贸易结算不仅在规模上要扩大,而且覆盖的外贸企业范围要扩大,要放开人民币结算企业限制,尤其要扩大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范围,增强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吸引力。国家应在中国-东盟双边自由贸易区降低关税基础上进一步给予用人民币结算的进口一定关税减免。
夏先良建议政府进一步促进外贸自由化、便利化;有条件的边境地区要积极推动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和自由贸易区。
“2012年我国边境贸易额395亿美元,同比增长14%。虽然边贸仅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38667.6亿美元的1%,但是边贸增速快于全国外贸6.2%的增速。”夏先良说,促进边贸发展在当前意义多样而重大。
2011年,夏先良曾与商务部人员专赴云南,调查近年中国云南省边境贸易成本变化的因素及其影响。他发现,目前我国边境贸易相对于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来说规模较小,在全国外贸中地位较低,但增速较快。边境贸易在广西、云南、西藏、新疆、黑龙江等边疆省区外贸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发展直接影响各边贸口岸城市以及边疆州县经济兴衰,直接影响边民生产生活和边防安全,体现中国睦邻友好周边外交政策。
夏先良认为,由于边贸经营规模一般较小,所经营的属于竞争性较强的产品,边贸经营者利润区间很窄,因而边境贸易受政策影响最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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