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社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据东方网消息称,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传来最新消息,上海近日或将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
按业内人士分析,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但在当前一些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按照原值征收房产税难以体现房价波动,且难以起到调控作用。而房产税由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税后,则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有消息表明,上海已进入 “部分试点城市”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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