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房市经纬 >> 正文内容

影响上半年赣州楼市的八件事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2013年上半年,房地产调控再度升级。在“国五条”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背景下,赣州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调整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标准、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使得我市房地产市场在2013年上半年实现稳步、健康发展。

    2月

    调整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标准

    2月1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赣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赣市房字〔2012〕124号),并规定:2013年1月1日起,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调整为:多层结构的须建到地面四层以上(四层以下的须主体封顶);小高层、高层结构的须完成主体结构地面二分之一以上的层数。

    “国五条”出台

    2013年2月20日, “国五条” 出台,再次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措施。8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诸如“从严征收房产转让所得的20%个税”、“提高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和“对执行限购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等更严格、更细致楼市调控措施出台。楼市调控力度加大。

    “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

    继2月20日“国五条”出台之后,时隔8天,国务院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被媒体和业界称为是“国五条”实施细则。

    人们普遍感觉,“国五条”实施细则明显是针对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具体包括6个方面: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征收20%个税;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月

    二手房市场出现抢房潮

    自调控以来,还没有哪项政策如同房产税那样,引发大规模抢购潮。为了规避有可能会开征的“20%个税”,3月份的二手房市场的交易热情快速升温。

    在个税政策的影响下,3月份赣州中心城区二手房成交量增幅明显。在这种供需大增的状态下,房产中介成为最大的赢家,不少中介机构的单月签单量超过平时几个月的总签单量。

    4月

    住房贷款申请难度加大

    随着年中的临近及贷款额度的减少,各银行在二季度纷纷收紧住房贷款额度。从4月份开始,赣州多家银行停发二手房房贷,至6月份,各银行相继停止受理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不仅申请房贷已不太容易,房贷利率也更高了。在今年上半年,多家银行已将首套房贷款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同时银行的放贷速度也明显放缓。

    确定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江西省政府下达赣州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55974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物建设任务35974套(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000户。今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35974套(户),其中,廉租住房7712套,公共租赁住房1448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2314户,林业棚户区改造1219户,垦区危房改造244户。2013年,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共24086套(户)。

    5月

    发布今年赣州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计划

    根据2012年中心城区划拨地价水平(土地收储成本)、2013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量和征拆量测算,2013年中心城区土地收储成本为180.38亿元,其中:市本级范围33.4亿元,章贡区范围55.18亿元,开发区范围28.96亿元,蓉江新区范围62.83亿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土地储备运作及资金筹措,分别由市政府、章贡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收储资金通过融资及土地出让收入等途径解决。根据历年融资情况,融资规模控制在126.26亿元以内(收储成本70%以内),其中:市本级范围23.38亿元,章贡区范围38.63亿元,开发区范围20.27亿元,蓉江新区范围43.98亿元。

    6月

    发文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行为

    为杜绝炒卖期房等非法交易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于6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退房及退出房源再销售行为的通知》,并对新建商品房退房再销售所需的条件、资料、办法及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