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申报人,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的申报人给予每件5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赣州市知名商标的申报人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7月2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为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企业群体,工商部门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商标发展工作。
发展商标战略
实施意见的具体商标发展战略是,到2015年,赣州中心城区围绕打造有色金属深加工、新型电子材料、汽车零部件与机械制造、现代轻纺、生物制药等产业集群,建成品牌培育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商标集群;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力争达到5件,江西省著名商标达到20件,赣州市知名商标达到30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00件以上,各类市场主体商标注册率力争达到10%。
培育重点品牌
重点对有色金属深加工、新型电子材料、汽车零部件与机械制造、现代轻纺、生物制药等五大优势产业,进行商标培育、扶持和推荐;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和农业企业商标培育的辅导和培训工作;把“青峰”“赣发能”“孚泰”“峰山”“伞”等市场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商标确定为驰名商标重点培育对象;大力支持赣州中心城区内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
健全激励机制
实施意见加大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申报人,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特别是对符合主导产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适当增加奖励分量。对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的申报人给予每件5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赣州市知名商标的申报人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金融信贷上给予支持,开展以商标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梁慧 蓝志刚 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