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银行向小贷授信门槛再提高 将实行分级管理与授信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周宇宁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0日

    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门槛将进一步提高。昨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银监会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内部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未来各地方银行与小贷、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都必须报总行批准或向总行报备,并且实行名单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和授信。

  昨日,记者从小贷行业资深业内人士萧婄(化名)处获悉,上周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简称“131号文”)。该文指出,银行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银行业外部资金的五种主要来源: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机构、民间融资、非法集资。

  为防范这种外部风险,“131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由总行统一确定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确定的标准提出合作名单,并报总行批准或向总行报备。并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评估一次。

  萧婄指出,这意味着以后银行与小贷公司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的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以前银行与小贷公司的合作,经省一级分行批准、再上报总行就可以了。现在需要上报总行,而由于总行对当地情况了解不多,因此审批的时间和流程都会变长。此外,‘131号文’需要对小贷公司实行评级制度,也就是说小贷公司要长期规范经营才能拿到授信。”萧婄说。

分享: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