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8日
6月14日,记者从赣州开发区获悉,为更好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软环境,日前,赣州开发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从招商、土地、融资、财税、产业服务、人才、优化投资环境等11个方面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意见》规定:赣州开发区原则上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和项目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投资规模大、购地建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依法竞得土地使用权后,赣州开发区给予每亩7.07万元的工业发展资金奖励;投产之日起1年至3年内,对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赣州开发区按财政实得部分的80%奖励企业;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赣州开发区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