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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积极开展金融创新 首家农村担保组织成立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新伟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近日,贵州省首家农村担保组织,水城县滥坝镇双水村农民担保合作社成立。该村村民贷款规模从合作社成立时的40万元增加到2013年3月末的3000多万元,该镇农民贷款规模从合作社成立时的200万元增加到2013年3月末的12000多万元,农民贷款额度从最高1万元提高到30万元。

  近年来,贵州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实现了资金流出省向流入省的历史性转变,为贵州的“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各地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民生领域、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三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

  六盘水市不仅成立了农民担保合作社,还在全国率先实施村级农民信用协会、信用村“三位一体”模式。农民信用协会是由若干农民信用小组组成,小组内农民对贷款承担催收、代偿责任,各信用小组对农户未还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农民担保合作社由理事、监事、会计、出纳等组成,个人和集体筹集担保基金50万元,并对全村所有农户进行评级授信。新模式建立后,农户将房屋、土地等经评估作价后在农民担保合作社进行抵押担保,由信用协会、农民担保合作社审核后作出担保,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钟山区德坞街道白鹤村试点后,全村村民贷款规模从该模式运行前的40万元猛增到2013年3月末的1800多万元,贷款规模从约100万元增至2013年3月末的5000多万元。

  铜仁市实施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全面推广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

  一是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二是借款人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征得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三是借款人可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毕节市五举措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制定了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农村信用担保体制等农村金融改革实施方案,率先在七星关区和织金县改革试点,主要包括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担保体系等内容。

  二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成立了全省首家由农村信用社发起组建的村镇银行——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成功引进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在大方、金沙等5县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引进交通银行在毕节设立分支机构,华创证券在黔西设立营业部。

  三是注重金融产品创新。针对农村地区开办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大牲畜抵押贷款等农村金融产品。农民工银行卡交易额多年保持全省第一,农信社“一卡(折)通”、农行“惠农卡”等农户普及率达90%以上。

  四是抓好诚信农民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创建信用乡镇23个、信用村645个、信用组3475个,评定信用农户140万户,完成调查建档农户141万户,建档面98.7%,评定农户信用等级139万户,评级面97.1%,发放信用贷款148万户,累计发生额2296196万元,贷款余额840403万元。

  五是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先后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政策性烤烟保险,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能繁母猪和烤烟实现应保尽保,森林保险投保面积66.06万亩,保险金额41062.21万元,缴纳保费197.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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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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