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陆玲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由于新一轮政府投资项目的启动,去年基建类信托独领风骚,市场占比远超地产信托。去年年末,为了防范风险,四部委曾发布《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463号文),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违规融资行为,被认为是对政信合作业务的一记重拳。
但一季度数据显示,基建类信托发行规模不降反升。“这并非信托公司违规操作或463号文执行不力,而是政府有持续的融资需求,金融压抑下的政府融资渠道越抑制,需求越旺盛。此外,大量融资项目并非BT项目,也不是纯粹的公益性项目,不在禁止之列。”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表示。
隐性担保仍然存在
463号文颁布这么久以后,仍有不少“疑似违规”的产品仍然没有绝迹。
时代周报记者近日获得的一份关于由第三方销售发的中融信托发行的产品推介资料。“2013年最后一个政府项目:中融信托-延安财产权信托,政府项目,2年期,100万9%,300万9.5%。预计本周五结束,欲购从速!”
推介资料里写道:资金用于延安新城建设工程,延安新城建设项目为延安市头号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00亿元。还款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其中,增信措施上写道:延安市财政局出具财政资金安排,承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优先以财政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延安市人大出具决议,将回购协议应付债务列入预算议案。
“财政出具承诺函的做法,明显违反了463号文的规定。不过,如果这个债权在463号文之前形成,那么则不算违规。”一位信托业律师告诉记者。
时代周报从第三方销售获取的这份由,延安市财政局出具的这份“关于为延安新区一期综合开发项目债务资金提供还款保证的函”,显示落款日期是2012年10月19日。
不只是中融信托的这款产品。此外,中铁信托于今年4月起售的“优债1322期新津花源片区道路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用于受让“成都瑞卓置业有限公司”对新津县人民政府1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信托到期由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支付。
再比如中泰信托刚刚募集结束的一款“中泰信托-阜宁城投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推介资料的风控措施里即提到,“阜宁县人民政府向阜宁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具《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阜宁县财政局履行香港花苑项目建设款支付义务的承诺函》”。
“其实这实际上就是政府的隐性担保。”上述信托律师告诉记者。
“财政担保函、安慰函等措施,在去年的政信产品发行、募集过程中功不可没。现在发行产品时,不会明确表示有财政担保函,但会有类似的隐性的担保措施。可能你在公开的资料上很难看出来了。因为信托公司也不傻。之前我们网上挂的有政府担保字样什么的,信托公司都给我们打电话撤掉了。”一家第三方销售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不过,上述信托业人士告诉记者,新的增信措施在实施,比如,当地平台公司之间的互相融资担保。近日发行的重庆荣昌兴荣国资应收账款收益权融资集合资金信托(第二期)中,就是由另一家平台重庆棠城建设担保。
基建信托死灰复燃
信政合作的快速发展主要受益于2008 年底国家启动的4 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彼时,地方政府为融资设立各类型融资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在融资时只需要财政局提供一个担保函或还款承诺函就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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