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5月27日,上犹县油石乡油石村的村民胡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被民警审讯。34岁的胡某声音哽咽地说,自己当年不该在摩托车被人用面包车“换”走后,不但不报警,还开着赃车跑出租。
天上掉馅饼
有人用面包车“换”摩托车
2011年11月2日晚7时左右,上犹县油石乡的摩的司机胡某在一家商店门口躲雨时,遇到同来躲雨的一名男子,两人便搭讪起来。
交谈中,那名男子得知胡某是摩的司机且有小车驾照时,便问他为什么不买辆小车跑出租。胡某说:“买不起小车,我刚买的摩托车还是借钱买的。”
对方指着一辆停在不远处、大约七成新的面包车问胡某:“我想卖掉那部‘五菱之光’面包车,你想不想要?”胡某表示自己没有足够的钱买。
对方便说:“你可以先付一点定金,以后慢慢还。”他还解释道:“我开这辆车跑出租挣了一些钱,老婆心疼我太辛苦了,让我卖掉车去做其他生意。”
对方开价1.6万元,胡某以为自己遇上了贵人。当胡某提出查看行驶证时,对方说:“行驶证丢在家里了,你把摩托车借给我骑回去取,你在车上等着我。”孰料,对方一去没回头。胡某的摩托车就这样被“换”走了。
怀抱侥幸心理
开着赃车跑出租
胡某只得把面包车开回家,当晚他辗转反侧无法合眼:“这车子肯定是那人偷来的。他以‘换车’的方式销赃,同时让我当替罪羊,真狡猾!”
胡某认为,车不是自己偷的,如果去报案会赔掉自己的摩托车,太吃亏了。于是,他抱着侥幸心理“将错就错”,开着赃车跑出租赚钱。因为心里有鬼,胡某不敢在白天跑出租,专挑深夜出车。
今年5月,大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历年未破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民警发现一条重要信息,大余一被盗面包车,经常于深夜出现在上犹县至崇义县的高速公路上。5月15日,办案民警赴上犹县开展侦查工作。经查,胡某开的面包车正是2011年11月11日在大余县城汽车站被盗的五菱之光面包车。胡某被依法刑拘。 (许崇任 廖特龙 谢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