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本报讯 袁大建、熊珺雯、记者何柳斌报道:记者5月27日从省税务部门了解到,省国、地税局已联合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户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从即日起,由各地主管国、地税机关联合组织人员对首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年应税服务额等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认。
据悉,我省将于6月底前完成首批纳入试点纳税人的核实、认定、移交和税务登记工作,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还将完成出口退免税认定。同时,为帮助试点纳税人及时适应税制转换,我省国税系统将免费开展培训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