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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储银行出台赣州邮政金融检查处罚办法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邱赣峰 刘建芳 记者谢欢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本站讯(邱赣峰 刘建芳 记者谢欢)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规范前后台金融业务操作,促进金融业务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职,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重新制订出台了《赣州邮政金融检查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出台的《办法》覆盖面更广、处罚力度更大,并且适用于各条线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进行检查处罚。

    据了解,《办法》更好地落实了银监会“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别是“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对存在柜台严禁操作行为的须离岗并处罚500元。

    根据《办法》要求,邮政金融检查所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从之前的10项增加到22项,而且检查范围也不再只是针对网点和稽查人员,还包括了人力资源管理、监察管理、计算机及设备管理、风险经理、反洗钱后台管理、资产分类、高管履职违规等。

    随着银行业务产品的不断丰富,为加强新业务风险管控,以便日常检查时有据可依,赣州市分行还特别新增了POS业务、信用卡、个人网银、电子银行、小企业贷款等新业务检查处罚办法。

    赣州分行对违规事项也进行了细化,将业务操作中所涉及的不得存在的违规行为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分类,使《办法》更加具有条理性和系统性。同时,加大了违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履查履犯行为实行翻倍处罚,除了对相关责任人翻倍外,还对负连带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按标准处罚。

    此外,《办法》要求严格落实违规问责。对违规问责的处罚款项原则上次月应处罚到位,超过一个季度没有落实处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超过半年没有处罚到位的,处罚款由分管领导承担;对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处罚差额。(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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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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