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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旧建新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会昌县周田镇黄先生近日来电咨询:我想将自己1985年建的房屋拆掉,并在原址重新建新房,不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就黄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会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房屋拆旧建新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署建新宅退老宅承诺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其次,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对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记者曾艳华)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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